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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方怡堯 - 輔導室 | 2023-08-01 | 點閱數: 210
一、依家庭教育法第 13 條規定,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學年應實施 4 小時家庭教育相關課程,為提升學校教師具備家庭教育相關議題之專業知能,特辦理本案。 二、參與對象:本市高級中等以下(含幼兒園)對家庭教育有興趣人員之教師及行政人員。 三、報名方式:於 8 月 14 日(星期一)前至教師研習護照報名,以利核發研習時數。 四、辦理方式: Google Meet 線上會議(連結: https://meet.google.com/wxa-wkon-mqj ;代碼: wxa-wkon-mqj)。 五、線上研習摘要說明: 護照代碼 研習日期 ... 觀看完整文章
公告 方怡堯 - 輔導室 | 2023-07-11 | 點閱數: 199
國教署「112 年度全國性多語多元文化繪本親子共讀心得感想甄選活動」,請協助轉知並鼓勵學生踴躍參加 說明: 一、依據臺北市政府 112 年 6 月 26 日北市教國字第 1123053886 號函辦理。 二、本活動重點摘述如下: (一)參加對象:全國公私立幼兒園、國小及國中在學學生( 112 學年度學籍)。 (二)收件期間: 112 年 9 月 4 日(星期一)至 112 年 9 月 30 日(星期六)。 (三)參賽內容:      1.徵件主題:多元文化繪本或相關書籍親子共讀心得感想。 &n... 觀看完整文章
公告 方怡堯 - 輔導室 | 2023-07-11 | 點閱數: 202
教育部辦理「校園心聲音巡迴列車展」,請學生、家長及學校人員參加。 說明: 一、依據教育部 112 年 6 月 27 日臺教學(一)字第 1122803432 號函辦理。 二、旨揭活動特別展出「校園心理健康促進與自殺防治手冊」之內容,促進學生與社會大眾重視心理健康促進與自殺防治,並將手冊內容設計成遊戲,增加趣味性。此外,活動內容使用 2 部「聲音」短片,增加對於身邊環境的觀察力,使學生與社會大眾對於情緒覺察、壓力管理、問題解決、人際相處都有更好的認識,並將這些知識內化,成為未來自己與身邊親朋好友之保護因子。 三、該活動於 7 月 5 日上午 9 時 30 分開幕... 觀看完整文章
公告 方怡堯 - 輔導室 | 2023-07-11 | 點閱數: 246
112 年度「親師生溝通不卡關-關於家庭 3C 使用議題」線上研習講座,請教師踴躍報名參加。 一、依家庭教育法第 9 條規定,機構及學校之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人員,每年應接受 4 小時以上家庭教育專業研習時數,特辦理本案。 二、參與對象:本市高級中等以下(含幼兒園)對家庭教育有興趣人員之教師及行政人員。 三、報名方式:即日起於 7 月 13 日(星期四)前至教師研習護照報名,以利核發研習時數 3 小時。 四、辦理方式: Google Meet 線上研習,操作方式請洽學校資訊人員。 五、線上研習摘要說明: ... 觀看完整文章
公告 方怡堯 - 輔導室 | 2023-07-11 | 點閱數: 207
家庭教育中心辦理「e 起止暴」研習報名,請教師踴躍參加。   一、依據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 112 年度推動家庭教育實施計畫辦理。 二、旨揭研習資訊說明如下:   (一)授課講師:游美惠教授(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性別教育研究所教授)   (二)參與對象:本市高級中等以下(含幼兒園)之教師及行政人員。   (三)辦理時間: 112 年 8 月 16 日(星期三)上午 9 時 30 分至下午 4 時。   (四)辦理地點: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溪北服務處(新營區秦漢街 118 號 2 樓)。... 觀看完整文章
公告 方怡堯 - 輔導室 | 2023-07-11 | 點閱數: 291
本市家庭教育中心辦理「E 起網住愛的幸福家庭-親子幸福工作坊」親子營隊活動,請家長踴躍參加 說明:  一、為提倡善用 3C 幸福 3T 、健康學習的家庭,一同擔任孩子在網路世界的守護者,本中心於暑假期間規劃兩梯次親子營隊活動,歡迎有興趣的家庭報名參加。  二、旨揭親子營隊資訊說明如下:    (一)活動日期:      1.第一梯次: 112 年 7 月 26 日(星期三)      2.第二梯次: 112 年 8 月 14 日(星期一)    (二)報名網址:      1.第一梯次: https://form 觀看完整文章
方怡堯 - 輔導室 | 2023-06-30 | 點閱數: 100
暑假期間應視學生身心狀況及需求提供三級輔導,及時轉介學生輔導諮商中心(下稱輔諮中心),以維護學生接受專業輔導之權益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 說明: 一、依據本局 112 年 6 月 15 日南市教安(一)字第 1120791349 號函(諒達)辦理。 二、暑假期間輔諮中心開案等各項服務皆持續進行,各校如發現學生有涉及自殺傷、偏差、曝險、觸法行為、或兒少保護事件等狀況,應依規定通報,並落實三級輔導相關措施,與輔諮中心專業輔導人員合作,共同討論學生輔導需求及評估轉介專業服務。 三、有關轉介流程及各區專業輔導人員聯絡方式,詳見輔諮中心網站( http://cs.tn.edu.tw/ 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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